一觉醒来,太阳已经很高了。看来是过了八点钟了。我躺在草地上阴凉的树荫下,思量事,只觉得自己已经歇过气来了,挺舒服,挺满意。透过树荫的一两处空隙,见到了太阳。不过,这里到处是巨大的树木,阴森森的。有些地方,阳光透过树叶,筛落下来,地上便有几处斑斑点点。每当这些地方亮光摇曳,便知道有微风吹过。枝头上有几只松鼠,友好地对着我吱吱地叫唤。
我感到懒洋洋的,舒服极了——还不想起身做早饭。我又打起了瞌睡,忽听得河上远处传来沉闷的“轰隆”声,我连忙爬起来,支起一只胳膊,仔细听起来。没过多久,又是“轰隆”一声。我跳了起来,跑出去,通过树叶的空隙往外张望,但见远处大河之上一团黑烟——大约是在渡口附近。渡船上挤满了人,正往下游漂来。这时候,我已明白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。“轰隆”声起,我看到一股白烟从渡船一侧冒了出来。不是吗,他们这是往水里放炮,想让我的尸体被轰到水面上来。
我饿极了,不过眼下不是生火的时候,因为人家会见到烟的。所以我便坐下来,看着炮火冒的烟,听着炮轰声。大河河面有一英里宽,夏天早晨,一片好风光——这样看着人家忙着找寻自己的尸体,委实是一种乐趣。要是我能吃上一口东西就好了。嗯,我猛地想起,人们往往把水银灌到面包圈里,然后让它们在水面上漂,因为它们往往对准了沉在水底的尸体漂去,到了那里才停下来。我想我得留心看着,有没有面包漂到我身边来,我决不放过。我转身来到岛上靠伊利诺伊州这一边碰运气。结果倒没有叫我失望,一只特大的面包漂了过来,我用一根长棍子刚要把面包捞到手,不料脚一滑,又眼看着面包漂远了。当然,我是站在最靠近河岸的地方,水流很急——这个门道我是懂的。不久又漂来一只,这一回,我捞到了。我拨开上面的塞子,把那一点儿水银给抖出来,咬了一口。这可是“面包房里做的正宗面包”——是供上等人吃的——可不是下等人吃的那种玉米面包。
我在树荫深处找到了一个绝好的地方,在那里的一根原木上一坐,一边啃面包,一边看看那只渡船上的热闹,好不快活。就在这时候,我忽然想到,推想起来,这块面包是经过寡妇、牧师,或别的什么人祷告过的,让这块面包找到我。这不,它果然漂过来了,也找到我了。这就是说,寡妇或者牧师那样的人做祷告是管用的,可怪就怪在,对一般人就不怎么灵。
我点起了烟斗,痛痛快快吸了一口,继续打量起来。渡船还在顺着水势漂流。我心想,渡船漂过来的时候,我肯定能有机会看清楚,船上究竟有哪些人,因为渡船一准也会像面包那样靠近我的地方漂过来。渡船顺水朝着我这个方向开来的时候,我把烟斗熄灭了,我到了刚才捞那块面包的地方,伏在一小片开阔地岸边的一根木头后边。透过树木枝丫的空隙,我能向外偷看到一切。
渡船慢慢漂了过来,离岸很近了,只要架上一块跳板,便能到岸上来。人几乎来齐了:我爹、撒切尔法官、贝基·撒切尔、乔·哈珀,还有汤姆·索亚和他的老姨妈波莉,还有锡德和玛丽等其他很多人。一个个都在谈论这起血案,不过船长插话说:
“得多留点神。水流在这儿离岸最近,说不定他给冲上了岸,在水边矮树丛里给搁住了,反正我觉得要是这样就好了。”
我可不觉得这有什么好的。大伙儿便挤在船的这一侧,在船栏杆上探出身子,几乎跟我脸对脸。他们都静静地站在那里,聚精会神地看着。我能把他们看得清清楚楚,可他们就是看不见我。接着,船长忽然高声喊起来:
“闪开”!一声炮响,简直就是在我面前放的,震得我耳朵都聋了,白烟几乎弄瞎了我的眼睛。我心想,这下子我可完了。要是他们使的是真枪实弹,我看他们这回准定能找到他们寻找的那具尸体。谢天谢地,我没有受伤。渡船继续朝前漂去,到了岛的岬角就不见了。我时不时听到老远传来的炮声,一个钟头以后,炮声听不见了。这个岛有三英里长,我判断,他们已到了岛尾,不会再来找了。可事实上他们还是继续找了一会儿。他们从岛尾往回找来,开足马力,沿着密苏里州一侧的水道找,一路上偶尔也放了炮。我跑到了岛的那一侧去看动静。船开到了岛尖,他们便停止了放炮,在密苏里州一边靠了岸,纷纷回镇各自回家了。
到了这时候,我知道一切平安无事了。不会再有人来寻找我了。我把小划子上的物品取出来,准备在密林深处宿营。我利用毯子搭了个帐篷,里面堆放我那些物品,免得遭雨淋。我钓到了一条大鲶鱼,用我那把锯子剖开了肚子。太阳快要落山了,我烧起了篝火,吃了晚饭。接着放了鱼线,好钓条鱼做第二天的早餐。
天黑了,我在篝火边抽着烟,心里觉得挺得意的,慢慢地又感到有点儿孤单。我便在河岸边坐下来,听着流水冲刷河岸声,数数天上的星星,数数从上游漂下来的木头和木筏子,然后回去睡觉了。在无聊的时候,这是消磨时光的最好办法了。那样,你就不会难受,心情很快就会好起来的。
我就这样过了三天三夜,过得挺单调——始终是那么一套。不过,第二天,我走遍了全岛,好好察看了一番。我成了一岛之主,可以说,这岛上的一切全归我了。我得把这儿的一切摸得一清二楚才行。不过,话说回来,主要还是为了消磨时光。我找到了好多草莓,熟了的,味儿真不赖,还有未熟的野葡萄和未熟的紫莓,还有才露出头的未熟的黑莓子。等不久后熟透了,我就可以随手摘来吃了。
就这样,我在密林深处到处转悠。后来,我估计已经离岛末端不远了。我随身带了枪的,可我没有动过枪,带着只为了防身,只是想在附近打几只野味。就在这时,我差点儿踩到一条好大的蛇。这条蛇正在青草和花丛中游过。我追过去,心想给它一枪。我正向前跑,不料踩到一堆篝火的灰烬,并且还在冒烟呢。
我的心快跳到嗓子眼了。我立马把枪上的扳机拉下,踮着脚尖,偷偷往回退,越快越好。有时候停下脚步,在密密的一簇簇树叶中停片刻,仔细听一下,可是我喘着粗气,很难听到别的声音。就这样我跑跑停停。要是看见一个树墩子,我便当作是一个人;要是我踩断一根树枝,便觉得仿佛有人把我的喘气砍成了两截,剩下的只是半口气,而且是短的那一截。
回到宿营地,我不再那么慌张了,可我原来的那股勇气所剩不多了。我对自己说,不能再晃荡下去了。我便把自己的家当再一次搬回到小划子上,免得给人发现。我把篝火灭了,把灰烬往四周撒开,好叫人见了以为是一年前的灰烬。接下来,我爬上了一棵树。
我觉得在树上已待了两个钟头了。可我什么也没有见到,什么也没有听到——我只是自以为自己听见了、看见了上千桩事情。可不,我不能老待在树上。我爬了下来,不过我还是待在密密的林子里,自始至终不敢怠慢。我能吃到的只是草莓,还有早饭吃剩下的东西。
到了晚上,我饿极了。所以天一黑,趁着月亮还没有上来,我便坐上船,划到了伊利诺伊州岸边——划了约莫四分之一英里。我上了岸,进了林子,烧好了晚饭,就在我打定主意,准备这一晚上就在那边待下去的时候,突然听到了“嘚——嘚——嘚”声,我心想,马来了。接下来听到了人的说话声。我赶紧把所有的东西都搬上了小划子,偷偷穿过林子,一看究竟。走不多远,听到一个男人说:
“要是我们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,最好在这儿宿营,马快累垮了。咱们四下里看看去。”
我二话没说,抄起桨,划了出去。我把小划子拴在老地方,心想,就在小划子里睡它一晚吧。
我没有睡多久。因为有心事,怎么也睡不踏实。每一回醒来,仿佛都觉得有人掐住了我的喉咙。这样,睡也没用。后来,我对自个儿说,这样不行,我得弄明白跟我同在岛上的究竟是什么人。非弄清楚不可。这样一想,心情就好多了。
于是,我便抄起桨,离岸一两步,再让小船在黑影下顺水往下漂。月色皎洁,阴影之外,亮晃晃得如同白昼。我小心翼翼地漂了近一个钟头。四周如同岩石般寂静,万物都在沉睡中。不知不觉间船快到岛的末端了。一阵凉风微微吹来,就是说,夜快尽了。我掉转船头,到了岸边,带上枪,溜进了林子的边缘。我在那里的一棵原木上坐下,透过一簇簇树叶,向外张望。但见月亮下沉,大河笼罩在黑暗中。不过没多久,只见树梢头出现了一抹鱼肚白,很快就是白天了。我带了枪,朝我曾碰见有篝火灰烬的地方过去,每隔一两分钟便停下脚步,细听一番。可该我不走运,就是找不到那块地方。不过,隔了一会儿,千真万确,通过远处的树丛,我发现火光一闪。我小心地慢慢朝那个方向过去。慢慢逼近了,能看清了。啊,有一个人正躺在地上。这下吓得我打了个寒战。那人连头带脑蒙了条毯子,脑袋凑近篝火。我坐在一簇矮树丛里,离他大约六英尺光景,眼睛盯住他不放。现在天色灰白了。一会儿,那人打了个哈欠,伸了伸懒腰,掀掉了毯子,啊,原来是沃森小姐的吉姆!见了他,我别提有多高兴了。我说:
“你好,吉姆!”我奔了过去。
他一下子跳了起来,一双眼睛疯狂地瞪着我。接着他跪了下来,双手合拢,说:
“别害我,别害我!我压根儿没得罪过一个鬼魂。我一向喜欢死人,尽心尽力为他们做好事。你回到河里去吧,那是你待的地方,别伤害老吉姆,他一向就是你的好朋友。”
三言两语,我让他明白了我没有死,我见到他多么高兴。我对他说,如今我便不孤单了,我并不怕他把我的下落告诉别人。我一直说着,可他只是呆坐在那里,眼望着我,一声不吭。我便说:
“天大亮了。来,做早饭吧。生好篝火。”
“生篝火管什么用?草莓这类东西也用得着煮?不过你有枪,是不是?我们能弄到比草莓更强的东西。”
“还‘草莓’哩,”我说,“你只靠这些玩意儿活命?”
“我找不到别的。”他说。
“我说,吉姆,你在岛上待多久了?”
“就在你被杀的那一天我到的岛上。”
“啊,这么久了?”
“是的,没错。”
“除了这些玩意儿,没有吃到别的?”
“没,先生——没别的。”
“啊,你一定饿坏了,是吧?”
“我看我能吞下一匹马。你在岛上有多久了?”
“从我被杀害的那一个晚上起。”
“哟,你靠什么活呢?不过你有枪。哦,是啊,你有枪。这就好。你现在可以打点什么来。我来生火。”
我们就一起到了系船的地方。他在树林的开阔地上生起火,我去拿玉米粉、咸肉、咖啡和咖啡壶、平底锅,还有糖和洋铁皮杯子。这个黑奴见到这么多东西吓了一跳,因为他认为这些都是魔法变出来的。我又钓到了一条大鲶鱼,由吉姆用他的小刀收拾干净,放在锅里煎了。
早饭准备好了,我们便歪在草地上热菜热汤吃开了。吉姆使劲往肚子里塞,因为他实在饿坏了。肚子填饱后,我们便懒洋洋地躺了下来。后来吉姆说:
“听我说,哈克,被杀的要不是你,那小屋里的又是哪个?”
我就把全部经过一股脑儿讲给他听。他说,干得漂亮。他说,就是汤姆·索亚也想不出这么棒的主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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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问:
“吉姆,你是怎样到这儿来的?你怎么来的呢?”
他显得很窘的样子,有一阵子一声不吭。后来他说:
“兴许我还是不说的好。”
“为什么,吉姆?”
“嗯,是有原因的。不过,要是跟你说了,哈克,你不会告发我吧?”
“吉姆,我要是告发你,我就是个混蛋。”
“好,我信你,哈克——我是逃出来的。”
“吉姆!”
“听着,你说过你不会告发的——你说过决不告发的,哈克。”
“是的,我是说过。我说过决不告发,我说话算数。真的,我决不反悔。当然啰,人家会骂我是一个下贱的废奴主义者,因为我不告发你,他们便瞧不起我——不过这没啥。我不会告发。反正我也决不会再回那儿去了。所以说,把事情原原本本说说吧。”
“听我说,事情是这样的。老小姐,我是说沃森小姐——她老找我的碴儿——对我可凶哩——虽然她说决不会把我卖到奥尔良去。可我注意到,最近有一个黑奴贩子,老在这里走动,我觉得不放心。啊,一天晚上,我偷偷到了门口,天很晚了,门没有关严实,我听到老小姐告诉寡妇,说要把我卖到奥尔良去。说她本不愿意卖,不过卖了能得八百块钱,这么多钱,她不能不动心。寡妇劝她别这么干。我没有等她们说完,就急急忙忙开溜了,就这么回事。
“我溜出家门,急忙下了山,原想到镇上偷条小船。想不到那里人来人往,我就躲在岸边那个箍桶匠的破屋子里,等人家走开。我等了整整一个晚上,老有人进进出出。直到早上六点钟,小船一条条开过。到了八九点,每一条经过那里的小船上的人都说,你爸爸到镇上来,说你被人杀了。一些船上挤满了太太和老爷们,都是去现场看热闹的。有的船停靠在岸边,所以我从他们的谈话里,听到了你被杀死的全部情况。哈克,听说你被杀了,我很难过。可现在不难过了。
“我在刨花堆里躺了一整天,饿坏了。可我心里并不害怕。因为我清楚,老小姐和寡妇吃过早饭就会去开野营布道会,要去一整天。她们知道我一般天不亮就会赶着牲口出去,因此她们在那里不会看到我。天黑后,她们才会想到找我。要说其余的佣人,他们也不会找我,因为一看到那两个老家伙不在家,他们就会找乐子去了。
“是啊,天一黑,我便溜出门去了,沿着大河走了两英里多地,到了没有人家住的地方。我已想好下一步该怎么办了。要知道,如果我光靠两条脚走路,狗会追来的。要是我偷一只船过河去,人家会发现自己家的船不见了,就会知道我是在对面什么地方上的岸,这样也会跟踪过来的。所以我对自个儿说,最好是找一个木筏子,这就不会留下踪迹了。
“一会儿工夫,我看到岛尖岬上透出一道亮光,我就跳下水去,抓住一根木头往前推,游到了河中央,游到漂着的木头堆里,把脑袋放得低低的,逆着水势游,后来来了一只木筏子。接着,我游到木筏的后梢,紧紧抓住不放。这时候,天上起了云,一时间天很黑很黑。我便乘机爬了上去,躺在木板上。木筏上的人都聚在木筏中间有灯的地方。大河涨潮了,水势很猛。我估摸着,到早上四点钟光景,我可以下去二十五英里了。到那时候,天亮以前,我会溜下河,游到岸上,钻进伊利诺伊州那一边的树林子里去。
“可我不走运。快到岛尖岬时,一个人提着灯走了过来。我一看不妙,不能再耽搁了,便溜下了水,朝岛游去。我本以为,哪里都能上得去,可是不行——河岸太陡。快到岛的末端,我才找到一个上岸的地方。我钻进了树林子,心想木筏上人家老拿着灯到处转悠,木筏子我是不能去了。我把烟斗和一块板烟,还有一盒火柴都塞在帽子里,才没有弄湿,所以我的日子还不是太糟。”
“这么说来,你这阵子压根儿就没沾到肉和面包味了,是不是?你为什么不捉几条香鱼尝尝?”
“我怎么个捉法?总不能偷偷地过去,光用手捉吧?光靠一块石子就能打中它?黑夜里怎么个干法?大白天,我才不会在岸边露面呢。”
“嗯,说得对。你就一直躲在树林子里。你听到他们放炮了吗?”
“可不,听到了。我知道这是冲着你的。我看见他们从这里过去了,我就是透过矮树丛看到的。”
有几只小鸟飞来,每次只飞一两码便停下来。吉姆说,这是一种预兆,要下雨了。他说,小鸡这样飞,就是一种预兆,因此他推想,小鸟这样飞,也是一种预兆。我想捉几只小鸟,可吉姆不同意。他说,这样会死人的。他说,当年他爹病得很重,有人捉了一只小鸟,他的老奶奶说,他爹活不成了,后来他果真死了。
吉姆还说,中饭时,你千万不能去数正在做的饭菜究竟有多少,要不就会惹出倒霉的事来。太阳落山后,你要是抖桌布,也会惹事。他还说,一个人如果养了一窝蜂,一旦这人死了,必须在第二天日出前给蜜蜂报丧,要不蜂群会病倒,会死去的。吉姆说,蜂不会蜇傻瓜蛋,可我不信这个,因为我自己试过好几回,可就是不蜇我。
这类的事,我以前也听说过一些,不过听得不全。吉姆懂得所有形形色色的预兆,他说他几乎什么都知道。我说,据我看,仿佛预兆全都是坏预兆,因此我问他,究竟有没有让人交好运的预兆。他说:
“很少很少——再说,好的兆头对人没用。你干吗要知道什么时候交好运呢?难道想自个儿躲过它?”他还说,“要是胳膊上长满毛,或是胸脯上全是毛,预兆你要发财。可不,这样的预兆倒还有点儿用,因为那是好久后才会来的事。要知道,说不定你得先穷很长的时间,要不,你不知道终究有那么一天你会发财,你就会灰心丧气,说不定哪天会自杀的。”
“那你胳膊和胸脯上长满毛了吗,吉姆?”
“还用问?你没有看见我都有吗?”
“那你发了财吗?”
“没有。可我是发过财的。下一回,我还会发。有一回,我有十四块钱。我用来做了投机生意,结果赔得精光。”
“你搞的什么投机生意,吉姆?”
“嗯,我先搞的是‘股票’。”
“什么样的股票?”
“可不,活股票。牲口呗,你明白吗?我花了十块钱买了一头奶牛。以后我再不会冒险把钱花在牲口身上了。那头牛到了我手上就死了。”
“那你不是白丢了十块钱吗?”
“不,我没全赔光。我损失了十分之九。我把牛皮和牛尾巴卖了一块一毛钱。”
“你还剩下五块一毛钱。你后来又搞了什么投机生意了吗?”
“搞了。你知道布拉迪什老先生家那个一条腿的黑奴吗?他开了一家钱庄。他说,谁存进一块钱,满一年就可多得四块钱。啊,黑奴全去存了。不过他们没有很多钱,只有我有几个钱。我坚持要比四块钱更高一些的利息。我说,要不,我自己另开一家钱庄。结果,那个黑奴自然不愿我抢他的生意,因为据他说,没有那么多的生意供两家钱庄做。他说,我可以存进五块钱,年底他给我三十五块。
“我就把钱存了进去。我还琢磨着以后不妨把三十五块钱马上投出去,好叫钱活起来。有一个叫鲍勃的黑奴,他搞来了一条平底船。他的主人对这事并不知道。我从他手里买了这条船,告诉他,到年底,那三十五块钱就归他了。不过,就在那个晚上,有人把船偷走了。第二天,一条腿的黑奴说,他的那家钱庄倒闭了。所以我们两个人谁也没有拿到一分钱。”
“那么,你那一毛钱干什么了,吉姆?”
“我正打算花掉它呢。可是我做了一个梦。梦里告诉我该把钱给一个叫作巴鲁姆的黑奴——人家为了叫起来方便,管他叫巴鲁姆的驴。他可是个傻瓜蛋,你知道吧。不过,人家说这人生来就走运。我呢,我自己知道生来不走运。梦里交代我,该把一毛钱交给巴鲁姆,他会给我赚钱的。好吧,巴鲁姆收下了这钱。有一回,他上教堂去,听到牧师说,谁把钱给穷人,就是把钱给了上帝,他会得利一百倍。巴鲁姆就把那一毛钱给了穷人,等着看结果。”
“那么结果呢,吉姆?”
“啥结果?我想尽办法也拿不回这钱,巴鲁姆也没办法。以后我要是看不到抵押品,决不把钱放出去。牧师说什么可以得利一百倍!要是我能把一毛钱收回来,我就认为是公平交易,算是撞上好运了,我就高兴了。”
“啊,反正那没什么,吉姆,反正你迟早会发财的,吉姆。”
“是啊——我如今已经发财了。你想想,我自个儿就是我自个儿的。我已值八百块钱了。我但愿这笔钱能落到我自个儿的口袋里,再多我也不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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