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快,老头儿伤好了,又到处晃荡去了。他再次上法庭告撒切尔法官,要他把钱交出来。他也来找我,怪我还是去上学。他逮住我几回,揍了我。不过我还是照样上我的学。多半的时间能躲过他,或抢到他的前边溜掉了。我本来不怎么愿意上学,可如今为了气气我爹,我反而非上学不可了。打官司原本就很慢,他们仿佛是存心不开庭似的。这样,三天两头我得向法官借两三块钱给他,免得挨鞭子。他每拿到钱,就喝得酩酊大醉,醉后便闹得全镇鸡飞狗跳,结果每每都被关起来。这也合他的心意——这正是他的拿手好戏。
他不停地在寡妇家四周晃荡,逼得她终于警告他,要是他还上她那儿去,她就要对他不客气了。他疯了不成?他说,他要让大家知道,究竟谁是哈克·费恩的主子。因此,春天里有一天,他守候着,把我逮住了。他划着一只小划子,把我带到上游三英里左右的大河上,过了河,到了伊利诺伊州的岸边。那里树林茂密,没有人家,只有一间旧木屋,那屋子在密林深处,认不得路的人是无法找到的。
他整天看着我,我找不到逃跑机会。两个人就住在这个木屋里。他总是把木屋锁起来,一到晚上,就把钥匙放在枕头下面。他有一杆枪,我想是偷来的。我们钓鱼、打猎,我俩过的就是这样的日子。隔不久,他就把我锁在木屋里,自个儿到下游三英里外的铺子,或渡口去,用钓的鱼、打的猎物换威士忌。回家后,便喝个烂醉,快活一场,然后揍我一顿。那寡妇后来知道了我的下落,派了一个人来,想要找我回去,可是我爹拿出枪来,把他撵跑了。很快,我对这种生活习惯了,也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,要是不挨皮鞭子就好了。
生活过得又懒散,又快活。整天这么舒舒服服地躺着,抽抽烟,钓钓鱼,没有书,不用学习。两个多月就这么过去了。我的衣服又烂又脏。我看,在寡妇家那套生活我是不会再喜欢了。在那里,你得洗这个、刷那个,得用盘子吃东西,头发得梳理好,每天得准时睡觉、起床,惹出的麻烦没完没了,还得时时刻刻遭沃森小姐的挑三拣四。我再也不愿意回去了。我原本想再也不一开口就说脏话的,因为寡妇不爱听,可如今这旧病又犯了,因为我爹听了并不反对。总之,林子里的日子过得可真叫美。
不过,我爹操起木棍就打,打得太顺手了,我实在受不住了。我全身伤痕累累。再说,如今他老爱往外跑,每次都把我锁在里边。有一回,他把我锁在里边,一锁就是三天三夜。我憋闷得不行。我断定,他准是淹死了,这样,我就永远出不去了。这可把我吓坏了。我打定主意,要想方设法逃离这里,可我就是没辙。木屋连个小狗进出的窗子也没有。烟囱口太窄了,无法爬出去。门是又厚又结实的橡木做的。我爹出去的时候总是很小心,屋内决不留下小刀之类的东西。我上上下下找遍了木屋,前前后后找了上百遍了。你看,我把时间都花在这上面了,因为这是我唯一可以消磨时间的办法。不过这一回,我终于找到了一样东西。我在一根椽子和屋顶板中间,找到了一把生满锈、没把子的旧锯子。我在上面抹了点油,就动手干了起来。有一块用来盖马的旧毯子,就钉在桌子后面木屋尽头的一根根原木上,挂着是为了挡风,免得从木缝里吹进来的风把蜡烛吹灭了。我钻到桌子下边,掀起毯子,动手锯起来,要把床底下那根大木头锯掉一截,大小能容得下我爬进爬出。不错,这事挺费时的,不过,就在我干得差不多的节骨眼上,我听到林子里响起我爹的枪声。我赶忙把木屑收拾干净,放下毯子,藏好了锯子。不一会儿,我爹进来了。
我爹今天脾气不好——他就是这么个德性。他说他今天到镇上,一切都不顺利。他的律师说,估计只要开庭,他准会打赢官司,拿到钱。可人家有的是办法,能把案子一拖再拖,拖很长时间,何况撒切尔法官这方面很内行。他还说,人家又说,又会有另一起庭审,要叫我跟他脱离父子关系,由寡妇做我的监护人。人家还说,猜想起来,这一回,他们能赢。我听了吃了一惊,因为我怎么也不愿意回到寡妇家,那么受拘束,还得像他们说的做个文明人。接着,老头子破口大骂,不论什么人,什么事,只要是他想到的,全都骂上了。骂完了,又一个不漏地重新骂了一遍,然后又不分青红皂白、笼统地骂了开来,包括连那些姓名他都叫不上的人。骂到这些人的时候,就说那个叫“张三、李四什么的”,然后一直骂开去。
他说,他倒要瞧瞧,寡妇怎么把我弄到手。他说他可要提防着点。他还说,要是他们对他耍什么花招,他知道六七英里开外有个地方,就把我藏在那里,人家甭想找出我来,到时候,他们也只好歇手了。这又叫我担惊受怕了。不过,只担心一会儿。我估计,真的到了那时候,我早已不在这里了。
老头儿叫我到小划子上去搬他带来的东西。有一袋五十磅重的玉米粉、一大块腌猪肉,有火药和四加仑一罐的威士忌酒,还有一本旧书、两张装火药时用的报纸,还有一些粗麻绳。我运回了一批,回来后坐在船头上歇口气。我细细想了一番,我想,我逃往林子去时,不妨把那杆枪和几根钓鱼线一起带走。我想,我不会老待在一个地方,肯定会周游各地,到处流浪,多半是在晚上走动,靠打猎、钓鱼为生,并且会走得老远老远,老头儿和寡妇休想找到我。我猜想,今晚上,我爹会酩酊大醉,他一醉,我就锯断木头逃出去。我一心一意想着这些事,竟然忘了我已待了多少时间,后来我爹大声嚷嚷起来,问我是睡着了,还是淹死了。
我把这些东西一样样搬进了木屋,这时候,天差不多黑了。我烧晚饭的时候,老头儿开始大口喝起来。喝了一两大口就犯糊涂了,便乱嚷嚷,胡说海骂起来。原来他在镇上已经喝醉了,在臭水沟里躺了整整一个晚上。他那份德性真够瞧的。人家一见那模样,浑身上下全是污泥,还以为是个亚当再世呢。只要一发酒疯,他就会把政府骂得一无是处。这一回,他说道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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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还配叫政府哩!嘿,你看吧,看它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玩意儿。还有这样的法律,随随便便把人家的儿子抢走——那可是人家的亲骨肉,他花了多少心血,担惊受怕,花了多少钱才把他拉扯大的。终于把儿子抚养成人,正盼着他挣钱,能给自己出点儿力,好叫他喘一口气了,可就是在这个时候,法律找上门来。可人家还把它叫作政府哩!这还不算完。法律还给撒切尔法官那老家伙撑腰,帮着他夺去我的财产。法律干的就是这档子事。法律硬是夺走一个人的六千多块钱,让他挤在这么一间破旧的木屋里,身上披着的是一件猪狗不如的衣服,到处晃荡。他们还管这个叫政府!在这样的政府下面,谁还能得到自己的权利?有时候我真恨不得离开这个国家,永不回来。是啊,我就是这样对他们说的。我就是当着撒切尔这老家伙的面这样说的。这些话很多人都听到了,都会记得一清二楚。我说过,这个倒霉的国家,我看得分文不值,决心一走了事,永远不再回来。这就是我说的原话,错不了。再看看这顶帽子——要是这还能算帽子的话——帽顶往上耸起,帽檐往下耷拉下来,都碰到我下巴壳了。这还能叫帽子吗,还不如说是我的脑袋塞在一节火炉烟囱里头了。我说,你们看一看吧——叫我这样的人戴上这样一顶帽子——要是我能收回自己的权利,我便是本镇的大富翁。
“哦,这可是个了不起的政府啊,可真了不起。得,请看吧。有一个自由的黑人,是从俄亥俄州过来的,是个黑白混血种,皮肤跟一般白种人一样白。身上穿的是白得耀眼的衬衫,白得你从没有见过。头戴一顶帽子,亮得耀眼。身上这套衣服,全镇再也找不出穿这么漂亮衣服的人了。还有一只金表,有金链条。还有一根头上镀了银的手杖——是本州最受尊敬的满头白发、年老的大富翁。你猜怎么着?人家说,他是大学里的教授,什么外国话都能说,无所不知,无所不晓。可这还不是最要不得的。人家说,他在老家的时候,还有投票权。这可把我弄糊涂了。这个国家会变成什么样的国家。那天是选举的日子,要是我没喝醉,能走动,我会出去,会亲自去投票。可要是人家告诉我说,在这个国家里,有这样一个州,人家准许黑奴投票,那我就不去了。我说,我从此再也不会去投什么票了。这就是我亲口说过的话,这话大伙都听到了。在我的眼里,这个国家算是烂透了——我活一天,一天就不会去投票。你再看看那个黑奴,全不把人放在眼里——嘿,要是在大路上,要不是被我一肩膀把他推到一边去,他才不会给我让路呢。我对人家说,为什么不把这个黑奴拿出去公开拍卖掉?——这就是我想问的。你猜,人家是怎么说的?嗯,人家说,他来本州还不满六个月,你就不能把他卖掉,他来的时间还不够长哩。嗨,你瞧,竟有这样的怪事。一个自由的黑人在州里待了不满六个月便不准拍卖,这样的政府还管它叫政府。日子还过得挺自在,稳稳坐着,用不着挪动屁股,非得等满六个月,才能把一个到处游荡、鬼头鬼脑、无法无天、身穿白衬衫的自由黑人给逮起来,并且——”
我爹就是这么唠唠叨叨个没完,可就是没想到自己那两条灵巧的老腿迈到哪里去,结果被腌猪肉的木桶一绊,翻倒在地,来了个倒栽葱,两条小腿也给擦伤了。这样一来,他的话便说得越来越狠——主要是冲着黑奴和政府说的,间或也冲木桶骂上几句。他绕着木屋,先是一只脚,再换另一只,先抱着一只脚,再抱另一只,如此这般,又是蹦,又是跳的,转了好一阵子。到后来,他突然提起左脚对准木桶猛踢一脚。可这一招算是大大失策了,因为这只脚上的靴子头裂开了,露出两只脚趾头,只听得一声惨叫,听得叫人头发直竖起来。叭的一声,他跌倒在地,只见他用手捂往脚趾头,满地打滚,嘴里还骂个不休,这一番咒骂的神通可说是创纪录的。后来,他自己也是这么说的。在老索伯利·哈根生平最得意的年代,他曾听到过哈根破口骂人,他自认为他这一回可是胜老哈根一筹。不过,据我看,这话也许有点儿过头了。
晚饭以后,我爹又拿起了酒瓶子,说瓶里的威士忌够他喝醉两回,外加一次酒疯。这是他的口头禅了。我估计,大约一个钟头光景,他就会醉得不省人事,我便可以把钥匙偷过来,或是把木头锯断,偷偷溜出去,两个办法总有一个行得通。他喝了又喝,一会儿就滚到了毯子上。可我不走运。他并没有睡熟,而是睡得不安生。他不停地哼哼,好长时间身子不断地翻来覆去。后来,我实在困得不行,连眼睛都睁不开了,不知不觉间,便睡了过去,蜡烛还点着哩。
我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,突然听得一声尖声怪叫,我爬了起来。只见我爹发了狂似的,满屋子跳来蹦去,狂叫着说有蛇。他说蛇爬上了腿,接着又跳又叫,又说一条蛇咬了腮帮子——可我没有看见什么蛇。他在木屋里跳过来,奔过去,还高叫着:“拿开,拿开!蛇在咬我的脖颈子。”眼神如此狂乱的人,我可从来没见过。一会儿,他实在累垮了,便倒下来喘着粗气,接着又滚来滚去,滚得极快,碰到什么踢什么,双手在空中乱抓挠,还尖声叫唤,说他给魔鬼抓住了。后来,他累了,才躺了一会儿,直呻吟。再后来,他躺在那里更加一动不动,一声不吭了。但听得远处林子里猫头鹰和狼的叫声,好不阴森恐怖。他在屋角里躺着。慢慢地又半欠起身子,脑袋歪向一边,仔细听着。他声音很低地说:
“啪哒——啪哒——啪哒,死人来了;啪哒——啪哒——啪哒,他们来抓我来了,我可不去——哦,他们来啦。别碰我——别碰!撒开手——手冰凉冰凉的;放开我——哦,别缠住我这个孤苦伶仃的倒霉蛋!”
但见他四肢着地,爬着逃命,嘴里哀求他们放开他。他用毯子把全身裹了起来,滚到了旧的松木桌子下面,苦苦哀求个不停,接着又哭了起来。他虽然连头带脑裹着毯子,但是我还能听到他的哭声。
再后来,他从桌子下滚了出来,站起身,猛然一跳,神色狂乱。他看到了我,朝我追来。他一圈又一圈地追我,手里拿着一把折刀,一声声叫我是死亡天使,说要杀我,好叫我从此不能再来索他的命。我求告他,我是哈克。可他惨笑了一下后,又吼了起来,骂骂咧咧,使劲追我。我突然一转身,想从他胳膊下面钻过去,可给他一把抓住了,他抓住了我外衣的后领。我想,这下子我可完了。可是我像闪电般一下子挣脱开外衣,总算保住一命。没有多久,他也累垮了,背靠着大门,倒了下去,嘴里还说,且让他歇一口气,再来杀我。他把刀子放在身下,说是要睡一下,精神恢复过来后,再来看一看到底哪个厉害。
这样,他很快便打起了瞌睡。隔了一会儿,我拖出了那把用柳条作底座的旧椅子,尽量轻手轻脚爬上去,不发出声音,终于把枪取到了手。我用通条捅了捅枪管,知道里面已装了火药,便把枪搁在萝卜桶上,枪口对准老爹,自己躲在后边等候着他的动静。啊,时间过得真叫慢,四周好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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